各二级培养单位:
为做好我校201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,按照《财政部、教育部< 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[2012]342号)、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< 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辽教发[2012]240号)和《辽宁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要求,现就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2014年10月14日~10月17日:个人申报(2012级和2013级全日制统招研究生,定向委培除外)。
2014年10月18日~10月22日: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委员会审核,确定推荐名单,公示,上交申报材料。
2014年10月23日~10月24日: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审核评分。辽宁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、在全院范围内根据总分排序,确定获奖名单。
2014年10月25日~10月30日:上报辽宁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批、公示。
2014年10月31日 :上报辽宁省教育厅。
二、评审程序
申请者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)和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申报材料》(附件3),按照《辽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(附件1)填写并上交佐证材料。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委员会按《辽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在申请者中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,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审核,并在全院范围内对各二级培养单位推荐的申请者进行排序,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比例及名额,确定我校获奖名单,报辽宁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定,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。
三、评定标准
严格按照《辽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四、评审材料报送
(一)报送材料:
(二)严格遵守报送时间,过期概不受理。
(三)申请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(外语证书仅需复印件)。
五、有关事项
1.各二级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,严格程序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高质量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。
2.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紧,涉及面广,影响大,各二级培养单位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加强宣传教育,做到人人知晓评审的实施办法。
3.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《辽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,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导向作用,使思想品德高尚、学习成绩优异、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获得奖学金。
联系电话:0416-4673865 联系人:许宁
辽宁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4年10月14日
相关下载:
附件1辽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.doc 附件2-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.doc 附件3-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申报材料.doc 附件4-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