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注重科研,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,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,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,学校决定组织评审2015年度辽宁医学院校长基金-奥鸿博泽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(以下简称“基金”)项目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辽宁医学院校长基金-奥鸿博泽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简介
奥鸿博泽研究生创新基金:由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,每年资助10-20个项目,每个项目资助1-2万元。
二、申报条件
本次仅接受2014、2015级统招研究生申报。
二、申报程序
1.导师根据“关于印发《辽宁医学院校长基金-奥鸿博泽基金医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”(辽医校字[2013]1号)及“关于印发《辽宁医学院优秀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”(辽医院字[2012]131号)(附件1)择优推荐申报的研究生。
2.研究生填写《辽宁医学院校长基金-奥鸿博泽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2),上报到各二级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。
3.各二级单位成立基金评审专家组(由约3~5名相关学科领域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组成),择优评选出本二级单位的基金资助项目。
4.研究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,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研究生进行现场答辩,择优资助。
5.上报材料包括:
(1)《辽宁医学院校长基金-奥鸿博泽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》纸质版1式3份、电子版1份;
(2)《辽宁医学院校长基金-奥鸿博泽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汇总表》(附件3)纸质版1份、电子版1份;
请各二级单位将上述材料于2015年11月1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,电子版发送至xwb_ly@163.com。
联系人:马世平
电话:0416-4673048,63123
辽宁医学院研究生处
2015年1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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