滚球官方体育平台APP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计划实施办法 (试行)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,促进多元文化交流,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、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,满足国家国际化人才培养需求,学校特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计划。 第二条 教务处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。 第三条 国际交流处负责与国外知名大学、机构进行沟通,建立接收院校合作关系。 第四条 学生处负责学生的选拔与推荐工作。 第二章 选派计划 第五条 学校计划每年从二、三年级学生中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,具体专业和人数依据每年接受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。 第六条 交流类别为学校公派交流生,交流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,交流期限为3个月以内,交流形式主要为赴国外大学进行课程学习或参加实习实训活动。 第三章 选拔条件与程序 第七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提出申请: 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无违法违纪记录,有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 2、品学兼优,身心健康。近一学年内综合测评平均分在85分以上(考试课程成绩占80%,德育成绩占15%,体育成绩占5%),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。 3、外语成绩优秀。二年级全国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等级六级考试;三年级全国大学英语等级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。 第八条 学生选拔工作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,在符合第七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按照外语水平进行择优选拔。 第九条 交流人选由学生处负责组织推荐,报教务处审核,校长办公会通过,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派出。 第四章 学生派出与管理 第十条 学校根据接收国家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。 第十一条 交流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,应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接受留学高校和驻外使馆的管理。 第十二条 完成交流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,回校后提交学习报告,学习交流期间不得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。 第十三条 交流学生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交流期限。因故需要提前/延期回国者,应提前1个月向学校国际交流处和教务处提出个人书面申请。 第十四条 学生交流期间滚球官方体育平台APP教学计划内的课程采取网课、自学或返校后集中辅导等方式进行学习,返校后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课程考核。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。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 |